1、申请文件2份;
2、申请书一式六份;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5、取水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6、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7、水利工程供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协议;
8、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9、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